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在前期大幅減少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再取消49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將8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審批類別。
根據《決定》,鐵路基本建設項目今后將不再需要國家鐵路局審批。此外,在取消的涉及建設領域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中,還包括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確定和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總體規劃、國家地質公園規劃以及直轄市人民政府申報的中國溫泉之鄉(城、都)的發展建設總體規劃將不再由國土資源部審批;中央投資的水利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含概算調整)將不再由水利部審批。
同時,涉及建設領域的還有多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分別為:住房城鄉建設部的直轄市、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審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確定的審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審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詳細規劃審批;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政府出資的投資項目審批以及重要行業、重點領域、重大項目、重點地區的發展建設規劃、專項發展建設規劃審批;國土資源部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及修改審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編制審批、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調整審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審批、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土地專項方案審批以及建設項目控制工期的單體工程先行用地核準;交通運輸部的主要港口的總體規劃審批;水利部的中央安排前期投資的水利規劃及專題研究項目立項審批等事項。
據統計,本屆政府成立之初,國務院部門共有非行政許可審批453項。經過2013年和2014年前后七輪的清理,已經取消了209項。2014年4月,國務院印發《關于清理國務院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決定通過一年時間對各項部門現有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今年5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對剩余24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清理意見。至此,國務院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全面完成。
“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概念退出了歷史舞臺。 |